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9-05 16:53:00 浏览量:
张女士工作中被轧断一只手指,之后,听从企业的安排用他人的名字住院,结果给自己带来麻烦。
2008年9月22日,由于机器按钮失灵,在高港区某电子有限公司上班的张女士,左手无名指当场被轧断,当即被送往泰州某医院治疗。张女士说,办理住院手续时,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对她说,得用别人的名字登记住院,否则单位不支付医疗费,并且也不给其申报工伤。在门诊部,双方僵持了2个多小时,为了不耽误治疗,张女士不得不妥协。住院27天,张女士被轧断的手指最终被切除。
出院后,张女士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鉴定,但因其登记住院的名字与其本人身份不符,遂遭拒。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只有修改病历上的姓名,才能申报工伤。张女士找医院协商,医院方面认为,医疗档案具备法律效力,不能随意修改。 张女士认为医院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为此,把医院告上了法庭。
为什么工厂让自己用其他职工的名字住院呢?张女士百思不得其解。近日,她了解到,该厂每年只替很少一部分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当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工厂便让其冒名住院,从而达到骗保的目的。
泰州钜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立三认为,张女士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并向保险公司揭露其骗保行为。法院已接受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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