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金最低不少于20万元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8-24 19:34:00 浏览量:
提交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不低于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计算,但不得少于人民币20万元。”同时,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额度,
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者一次重伤30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处以5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对从业人员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障等事项;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应急措施,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要求,发现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可以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为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的防护,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新草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并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对患有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治疗和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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