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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脚工伤获补偿60万元
作者: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13-01-12 15:21:00 浏览量:

    2013年1月11日,中国国青队员张振强接到足协通知,将其受伤期间无法参加俱乐部联赛的证明传真给中国足协,以获取国家队运动员受伤的经济补偿。在张振强之前,女足国脚古雅莎、男足国脚曾诚等多名参加国家队比赛受伤的球员,已经拿到了经济补贴。从2011年实行补偿政策以来,足协补偿近10名队员共计60.5万元。对于国脚们来说,这一政策让他们在为国出战的时候没了后顾之忧。

  队员坦言心里有着落

  张振强是原国青队队长,在参加2011年潍坊杯时肩部受伤。同年9月参加中日韩三国交流邀请赛时,张振强伤势加重,诊断为肩部韧带撕裂。2011年10月20日,张振强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了手术,随后在体育医院进行了为期4个多月的康复,去年7月才彻底康复。

  由于是“工伤”,足协支付了张振强的医疗、康复费用。不过,从受伤后截止到昨天,已经转会到大连阿尔滨的张振强在一年多时间里无法参加俱乐部包括中超、足协杯等比赛,个人也蒙受了经济损失。

  类似这样的损失此前均由队员自己承受。不过,足协在2011年推出了《国家队运动员受伤经济补偿暂行办法》。国青队员因为参加国家队比赛受伤后,补贴标准是一个月5000元,最高上限12个月。这也意味着足协将补贴给张振强6万元。

  每个月5000元对在联赛中打上主力的国青队员来讲并不算多,但对于没有经济来源的受伤队员来说,却是物质和精神双方面的慰藉。“确实觉得心里很踏实,以后也会在比赛中拼尽全力。”张振强说。此前已经享受补贴的古雅莎也表示“心里有着落了”。

  补偿政策解球员后顾之忧

  《国家队运动员受伤经济补偿暂行办法》从2011年9月份实行至今已经1年多。女足国字号球员受伤后的补偿标准为每月1.5万元,补偿期限为其所在俱乐部或者地方队确认其受伤之日起,至伤愈后第一次上场时止。补偿限额最高为每人18万元,这一标准同样适用于国奥球员。男足国家队队员的补偿标准则是按照缺席联赛数量进行计算,平均一个月补偿3万元左右。国家青年队的补偿标准为每月5000元,少年队稍少一些。

  足协权威人士称:“这个政策极大地解除了运动员为国参赛的后顾之忧。尤其是女足、男足青年队平时收入就很微薄,受伤后身心俱疲,这笔补偿款最起码可以让运动员安心养伤。”

  足协呼吁社会力量支持

  足协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这个补偿办法还不完善,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方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运动员的权益。”

  该权威人士表示:“去年国字号队伍的比赛不是很多,今年的比赛会更多。我们更应该做好运动员受伤的善后工作,鼓励他们在国字号成绩整体低迷的时候在场上奋勇拼搏。”不过该人士也强调,经济上的补贴并不是鼓励国字号队员积极为国出战的核心办法,“补贴只是辅助办法,关键还是强化队员精神层面的力量”。相关官员特别强调:“足协的经济补偿与球员受伤后在俱乐部所受的损失不能画等号,经济补偿是保障性的,与在俱乐部所受损失金额也不同。”

  足协权威人士表示,保障国家队队员利益仅靠足协不行,还要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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