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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的“蚍蜉”之诉
作者:王臣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7 12:49:00 浏览量:

    从开胸验肺,到为病友出庭,当年的维权农民工先锋张海超,已经在反思自己当初的极端行为,开始探究通过法律救济渠道,作为这一群体的维权之路
    2012年2月29日早上8点50分,浙江省永康市法院8号法庭,本该在十分钟之前就开庭的案子被推迟了。原因是多家媒体申请旁听,现场摄像和拍照的记者们“惊动”了法院工作人员。
    吸引媒体的不是原、被告当事人,而是“开胸验肺第一人张海超首次当维权代理人”。在法院门口,张海超当众出示名片,除了名字和联系方式,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幅他的自画像——眉头紧锁,拉开衬衫,露出两片乌黑的肺。
    这也是他最初的形象。三年前,只有28岁的张海超为了证明自己因长期在充满粉尘的环境下工作,而罹患尘肺病,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了开胸手术。
    此举,让他结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维权之路,张海超很快得到了61.5万元的赔偿。然而三年来,张海超常常后悔当初没有走完维权的法律程序。“应该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他说,如果有关部门最初监管到位,恪尽职守,他根本不用走到“开胸验肺”这一步。
   

  229日,浙江永康,张海超(中)在法庭上和张士谦(律师)(左)交流,一旁坐着的是他的代理对象黄福华。摄影/吴潮宏

  “不希望他们跟我一样”
    这是张海超第二次来永康,前后都是为帮助尘肺病人黄福华维权。
   2011年7月,黄福华的女儿通过网络联系上张海超,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患了尘肺病的父亲索赔。张海超了解情况后,去年年底第一次来到永康。他没有首先将维权矛头指向黄福华的用人单位,而是建议黄福华起诉永康市江南街道卫生院,后者是黄福华的常规体检单位,却拒绝向黄福华提供体检报告。
   “从这一点来说,卫生院没有履行将体检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的义务。”张海超说。
    因为“激动”,张海超开庭前夜将近一点才睡,早上五点多就醒了。他本来还准备了衬衫、格子西装,但没想到,2月底的永康仍然阴雨绵绵,怕自己感冒,他只好合弃了这套亮相装备。
    对于这名三期尘肺病患者,由于长期吸入粉尘,肺部组织多产生纤维性病变,呼吸本已有些困难,感冒则是必须尽量避免的。
    开庭持续将近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张海超都很沉默,只是帮助该案第二代理人、律师张士谦整理资料。直到当庭辩论,张海超才开始发话,不过,和讲话平和、慢条斯理的律师张士谦相比,张海超语气略显激动,嘴里也很少说“原告…被告”,多以“我们”“你们”代替。
    说到激动时,张海超突然提高了声音:“我就不相信,一个中国公民就连自己的健康知情权都没有了?!”
    更专业的质疑还是要由张士谦来完成。张士谦提出,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9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而被告方认为,体检是由用人单位组织的,体检的费用也由该单位缴纳,卫生院只和单位有合同关系,只把体检报告交给用人单位就算履行了义务,没有义务再通知工人本人。
    案子没有当庭宣判,双方也都拒绝庭外和解。
 这种情景,也是张海超当年的遭遇。
 2004年6月,张海超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做压力工和磨碎工,连续3年,单位都组织工人进行了体检。2007年10月,张海超出现了咳嗽胸闷等情况,他离了职,一直按肺结核、肺部感染治疗。
 直到2008年12月,张海超被河南省胸科医院诊断,尘肺可能性极大。但是,
 医生告诉张海超,该院没有职业病检查资贯,建议他看一下2007年的体检结果。
 然而,当初为张海超做体检的河南省新密市防疫站却拒绝提供当年的体检报告,理由和黄福华收到的相同:体检费用是用人单位出的,报告不能提供给个人,除非用人单位同意。然而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却否认曾聘用过张海超。
 不断“骚扰”防疫站,找当地村委会开证明,通过各种渠道,2009年1月,张海超终于拿到了自己两年前拍摄的胸片。这张编号为47的胸片显示,其肺部已经有异常,体检报告结论:建议复查。
 在这批接受检查的698名工友中,“肺部异常、疑似尘肺”的有53人,张海超和其他工友们整整两年毫不知情。
 黄福华比他们幸运地早知道了自己的情况。从开庭到结束,他始终沉默地趴在桌子上,当法官问他有无情况要说明时,黄福华答:“没有。”
 张海超如道,黄福华想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向用人单位索赔,而不是纠缠让卫生所“承认错误”。张海超一直安抚黄福华:“这个开庭虽然目前对你意义不大,但对之后的赔偿很有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对咱们这种全国的受害者来说,都是有帮助的。”
 “我能理解黄福华。”事后,张海超说,“那时也有人让我起诉新密市防疫站,但我也只想拿到赔偿过安宁日子。”现在张海超很后悔,“我不希望他们跟我一样。”
 “我是不是做错了?”
 “开胸验肺”后,张海超只平静了不到两个月。在中国尘肺病医疗基金会资助下,他到北戴河进行洗肺治疗。出院后,他才发觉自己出了名,咨询电话不断打来,广西、湖北、河北、四川、陕西、湖南……许多农民工告诉他,因为看了他的新闻,才发觉自己也有相同的症状,可能也得了尘肺病。
 这些人的经历让张海超感同身受。“我从自己维权的痛苦中挣扎过来,便想,是不是也可能帮帮他们。”
 

31日,张海超到杭州当地一家劳动维权组织里做交流,并与参与活动的农民工、志愿者合影留念。摄影/王臣

    从不上网的张海超买了电脑,注册了QQ,300多个好友中,大多是病友、劳工维权律师和媒体记者,他也开始自己研究和尘肺病有关的资料,并自学相关法律,十几本关于职业病和工伤条例的法律书都被他翻烂了。
 张海超只上到初中,中考时只考了200多分。但这些法律法规,他却读—遍就大多能记住。“看这些真得有兴趣,如果不是真想学,随便一篇四五千字的报道还看不进去呢。”长期勤奋地看书、上网,在离开学校快20年后,张海超患了300度的近视。
 每天接受维权咨询,成了张海超生活的重心,即便吃饭时来了电话,他也宁愿放下筷子,先解答完病友的问题;碰上典型的尘肺病案例,他还亲自实地调查。
 张海超发现,大多数尘肺病患者维权难,都有“人为因素”在作怪,维权者往往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赔偿。在他看来,这其间的关系很微妙,也很难取得证据,但当尘肺病人想要取得维权所需的相关环境和检测等报告时,却被互相推脱,无从下手;另一方面,尘肺病有一段潜伏朝,农民工的流动性又很大,若工人是在离开用人单位后才发现患上了尘肺病,很多用人单位便不认账了。
 他认为,惟有抗争才可能有效。那时,他的QQ签名是: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但放弃肯定失败。
 贵州的一则尘肺病案子,就令张海超记忆深刻。
 2005年,因生产环境不达标,贵州省施秉县恒盛硅铁厂被相关部门处罚10万元,但该厂的生产环境并没有进行整改,以至于该厂在2010年的一次体检中,诊断出192个尘肺病患者。
 “如果相关部门在2005年除了处罚还有别的措施,后来怎么会这么悲惨?”张海超感慨,“这些和我一样想靠打工致富的农民工,最终又因病返贫,比没打工前还穷。”
  2010年3月,张海超第一次到贵州遵义帮助尘肺病人维权。这几个尘肺病人,初春仍然穿着破了洞的棉鞋,黑黑的脚趾像眼睛一样瞪着人。
   张海超将别人给他的几千元捐款转赠给这几位病友,但有个条件:不坚持维权的人不给。(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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