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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调整201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2-09-07 14:20:00 浏览量: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德兴市社保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大幅调整工伤人员伤残待遇。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1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基数的20个月核定,即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6200元,抚恤金调整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亲属每人每月增加75元。

上饶日报

链接:关于江西省2012年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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