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人社局对工伤保险费率作出调整,一、二、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标准依次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3%,农民工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也有相应上调。
调整依据收支平衡原则
此次调整是依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工伤保险支付标准大幅提高,如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由以前的5万元左右提高到38万余元。此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大量增加,如职工解除合同时,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现由工伤基金支付。
为确保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在支出增加的前提下,十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作出调整。
一、二、三类行业均有调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的行业。
此次调整,将一、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分别调整为1.5%、2.5%、3%。
此外,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也有调整。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企业费率由原来的2%调整至2.8%,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项目作为参保主体、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5‰缴费。
二三类行业实行动态浮动
除一类行业按照基准费率即1.5%缴纳工伤保险,不实行费率浮动外。二三类行业的缴费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市医保局根据实际情况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实行定期和动态浮动。
对于工伤预防差、工伤发生率高、职业病危害程度大和工伤保险费用使用多的用人单位实行费率上浮,上浮分为两个档: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率的120%,第二档为150%。上浮越高,就意味着缴纳的工伤保险金额越高,具体上上浮到哪个档次,由市医保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工伤预防好、工伤发生率低、职业病危害程度小和工伤保险费用使用少的用人单位实行缴费比率下浮,下浮也分为两个档次:第一档为本行业基准率的80%,第二档为50%。下浮实际是对工伤预防较好的用人单位的奖励。
此外,市医保局还根据用人单位缴费周期实行上下浮动。在一个时期内,用人单位如果工伤事故频发、发生重大事故、工伤保险费使用高于同期缴费额2倍,其下一个缴费周期内工伤保险费率就会在上一个缴费费率的基础上上浮50%。
链接: 行业种类
一类行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其他金融活动,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住宿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业,社会福利业,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文化艺术业,教育,研究与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城市公共交通业
二类行业: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水利管理业,环境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地质勘查业,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三类行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他采矿业。来源:十堰晚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hubeisheng/2011-9/2829.html
上一篇: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
下一篇:十堰市出台工伤职工住院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