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7月1日实施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5-30 08:03:00 浏览量: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2011年7月1日,广州市总工会将推出全市第四个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近日,广州市总工会公布,在一个保障周期(一年)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1~2级的参保职工可获8000元的保障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级为3~4级的参保职工可获6000元的保障金。
1999年至今,广州市总工会先后实施了“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至2011年5月,三个互助保障计划共有在保职工69万人。
为缓解广大职工的医疗负担,完善多层次多元化职工互助医疗保障机制,广州市总工会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推出第四个职工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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