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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调整2011年工伤伤残津贴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3-29 09:13:00 浏览量: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佛山市1-4级工伤伤残职工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伤残津贴,人均月增加伤残津贴155.76元。调整工作已于2月底完成,增加金额和补发金额本月发放到账。此举将惠及全市230多名1-4级工伤伤残职工。
 
   佛山市社保局公布,调整对象包括2010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以及2011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新办理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月标准时,同时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发放。
 
  本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而普遍调整由定额调整和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后,佛山市工伤伤残退休人员的伤残津贴人均增加155.76元,人均伤残津贴达到159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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