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关于使用2015年度信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信企险函〔2016〕16号)
发布时间:2026-05-13 浏览:次
信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信企险函〔2016〕16号
关于使用2015年度信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市中心各科室:
根据信阳市统计局《证明》,2015年信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含固始)为41300元/人。请据此按规定调整缴费工资基数,计算相关养老保险待遇。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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