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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石家庄人社局工伤认定
作者:张士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3 12:12:00 浏览量:

 维权接触更多的是不作为、乱作为,维权艰难感觉更多的是权力的傲慢,长期的维权过程中,以下典型荒唐之举,供您欣赏!

一、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证人证言,否则不予受理!

质疑:①假设发生矿难下井的数十名矿工一同遇难,无法找到证人,是否就不能工伤认定?②发生事故伤害,没人肯作证,是否就不能工伤认定?

③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证人证言,是根据哪部法律的哪个条款?

二、退休后诊断为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不予受理!

质疑:①你可否知道多数职业病有很长的潜伏期这一基本常识?

②退休后因职业病死亡的,认定不了,享受不了工伤待遇,是不是就死了白死?

三、违法工伤认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撤销后,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做出一模一样的工伤认定决定!

质疑:①如果行为,是因为人社局权力大于法律,还是人社局高于法院?

四、案情复杂,就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质疑:①请告知我哪条哪款规定了“案情复杂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五、申请工伤认定,只要没有劳动合同,就必须先去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质疑:①可否知道《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

②人社局不去调查,如何知道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凭什么说是劳动争议?

六、患职业病,不依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业病诊断时间,而依据普通医院的疾病诊断时间,以超过工伤认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质疑:①为什么职业病的确定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为准,而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计算以普通医院的诊断开始计算?

②没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只有普通医院的疾病诊断书,能否认定工伤?
   

你发现更荒唐的,可以在评论里面发!对上面的行为,也请你向人社局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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