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案例 > 本站案例 > 正文
许昌苯中毒事件惊人内幕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0-04-09 00:08:00 浏览量:

许昌苯中毒事件的前前后后

                                   系列报道(一)----援助行动举步维艰

2010330,本网站的“咨询电话”接到了一个苯中毒的咨询,河南许昌发生重大的苯中毒事件。咨询者就是“许昌一家企业密封严十多天发现30名员工苯中毒”这篇报道的主人公张爽的老公。

经过了解,此次事件,绝大部分患者被诊断为慢性重度苯中毒,伤残程度应为三级,这意味着这些年轻的生命完全失去了劳动能力。本站两名维权律师毅然决定为这些苯中毒患者提供法律援助,并与其中6名患者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协议。

本站先后派出四名律师及工作人员于4246远赴许昌。201046日下午向张爽等委托人了解具体情况,并做了接待笔录。许昌苯中毒事件惊人内幕许昌苯中毒事件惊人内幕

 

两个多月了,住院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至今没有发放。住院期间单位更是没有派任何人来护理。

虽然职业病无疑会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这一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考虑到事情的完全解决必须等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当务之急,就是帮他们讨回住院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金。

47下午,我们的两位律师代表这6为患者,来到他们的公司许昌龙正美发饰品有限公司。接待我们的是公司的官总、石副总经理和张主任。张主任表示会积极面对这件事情,对于我们代表患者提出的工资和住院伙食补助金问题,当即表示:“每人按月先发2000元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按照许昌地区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的70%,即21/天标准发给职工,明天上午来单位领。”

48上午王胜利律师与张主任电话联系,张主任说:“这件事职工找政府了,有政府来处理吧。”

48下午3点左右王胜利律师和张士谦律师陪同6为委托人来到单位索要工资和补助。接待的是公司石副总经理,石总说:“既然你们委托了律师了,那你们就和我们的律师谈吧。”就这样把我们打发走了。

走到公司门口,同去的这些患者让我们看公司整顿后新添加的崭新的排风设备。

从公司出来,我们拨通了徐律师的电话。这位徐律师以在外办事为由,说一小时后联系。下午6点多,再次拨通了徐律师的电话,得到的答复却是:“每个人情况不同,工资标准不太好算。”“现在谈工资和补助这个问题有点早”之类的话。

从本案的第一篇报道,可以看得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面对,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作业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发现,空气中苯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近3倍。召开全市发制品企业职业健康危害紧急会议,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那么,我们看看这些患者的公司做了什么,“截至330日中午,已报销医疗费用78万元。”《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患者享受工伤待遇。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住院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金。需要护理的,单位负责派人护理。

据这些患者介绍,医疗费都是他们住院十几天后,住院人数增多,事态发展严重的情况下,公司不得已才支付的。到现在也是由患者拿着医院的票据到单位去报销。至于其他的待遇,一分钱没有拿到过。难道这就是公司的积极面对吗?难道“按法律程序最后一并解决”就是你们的应对之策吗?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anlizhanshi/2010-4/1487.html
上一篇:超龄劳动者被认定工伤
下一篇:工伤认定观点,折射劳动局理念僵化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