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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路上,一个不能少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12-23 17:08:00 浏览量:

【徐翠花案进程回顾】
2007年1月6号10时40分许,北京白玉清园烧烤店职工王建群在工作时突然晕倒,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07年3月23日,死者妻子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07年7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京海劳社工伤非1080F0094334号作出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2007年8月9日,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依法认定王建群死亡视同工亡。
2007年8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2007年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延期审理通知书。
2007年10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撤销工伤认定结论书通知,决定撤销海劳社工伤非1080F0094334号非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重新进行处理。
2007年10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复议案件终止审查通知书。
2007年12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京海劳社工伤认(1080T0102404)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2008年1月7日,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单位支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08年4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海劳仲字【2008】第1518号裁决书,裁决白玉清园烧烤店支付徐翠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44384元,丧葬补助金18048元,供养亲属抚恤金52000元。
2008年4月25日,北京市白玉清园烧烤店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请求不支付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08年10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白玉清园烧烤店一次性给付徐翠花工亡补助金144384元,丧葬费18048元,长期待遇52000元。
2008年10月28日,北京市白玉清园烧烤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2009年4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年)一中民终字第01619号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2009年6月2日,徐翠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2009年12月3日,徐翠花与北京市白玉烧烤店负责人杨瑞玲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小结】
        从2007年1月6日王建群去世到2009年12月3日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历时将近三年,经历工伤认定、复议、仲裁、一审、二审、申请执行、执行和解七步法律程序,在当人事徐翠花一再妥协退让的前提下,亡夫王建群终于在三周年忌日前得到这个姗姗来迟的“圆满结局”。这个案件情况不是很复杂,却因人为原因一再拖沓,程序上“一个也不能少”;实体赔偿上仍然以徐翠花让步最终告结。
        思考这个案件,情节复杂取证艰难的,我们尚且不说,多少案件都是这样:案件情况本来就很明朗,却在一个既定的事实上来回兜圈子扯皮。难怪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后,徐翠花也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对于这段往事,她不愿再开口谈论;对于这个本早属于她却等了很久的结局,她已经精疲力竭。
        作为每个法律工作者,有良知的法律工作者,工作满足我们生活需要的同时,最大的价值在于我们可以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维护正义,彰显法律的威严!三年里,我们几位同事一直在跟、在关注这个案子,尽心尽力。在这个案件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也是很尽职尽责地处理,这给我们最终解决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在整个案件中,我们很少见到徐翠花本人。她知道对方在当地有关系有门路,似乎一开始就没有对最后的结果报什么希望。委托我们只是抱着试试的态度,之后也很少过问案子的进展情况。面对这样的当事人,我们很清楚自己的工作不只是帮她讨回公道,还是在给我们的法律树立威信。我们只能这样说,不管对方当事人动用什么关系,我们的唯一关系就是法律和真理,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判决。
       这样一路走来,在实际操作中也受到了一些阻扰,可最终正义还是会取得胜利的。中国的法制化进程达到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小到一个案子的一个法条,多少人肯破书本前仆后继我们为的是让我们共同生存的环境更加有秩序。几经磨难,案子判了下来。紧接着就是众所周知的“执行难”问题。
        2009年12月3日,接到法官电话,我急忙出来等待汇合。下午一点多,正是休息的时间,法官带着两位法警准时到了我们约定的地点。我说高大威猛毫不夸张,严肃的深蓝色,凌然正气自有一种不抗拒的威严。问清楚了被执行人的地址,我们径直过去。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要求被执行人解释拒不执行判决的理由。在被执行再次狡猾辩解的阴谋时,法官直接做出没收营业执照,拘留被执行人的决定。一边疏导还在就餐的客人耐心解释请其离开的原因,一边告诉还在被执行人处工作的其他人员这是为了维护像他们一样在这里工作过的已故员工的利益,执法有力刚柔并进。随后带被执行人回到法院,仍然善意引导希望其自觉履行判决。在法官的不断努力开导和当事人的真诚和解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从出判到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这又是漫长的7个半月。起初我们去执行时,对方就是一个理由“不知道”,将徐翠花三年的官司,七个半月的等待当做一场儿戏。这是对当事人情感的猥亵,是对司法公正的践踏。还好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坚决的维护着判决的效力和法律的尊严,强有力的执行才使这场一开始就好像“赌运气”的官司得到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局。
       老实本分的徐翠花其实是中国最普通劳动者的缩影。她们没有“门路”所以惧怕“关系”,她们一面想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一面又怀疑法律是否会真的保护她们这样没有“背景”的人。也许对于这场官司,一开始她就觉得是一个“必输之赌”,唯一的赌注就是“正义”。很幸运,她用这唯一的赌注赢了这场“赌”,再次将“正义”二字,植入人们心里。我们感谢法官大公无私,感谢法律公正严明,也感谢徐翠花自己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才让正义得以实现在一个普通劳动者身上。
        当然最后的执行,徐翠花还是做了一些让步。但是这个结果已经让徐翠华始料未及了。经历了太多不公,她没有了更多的惊喜。只是希望每个徐翠花一样的人勇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相信法律,相信正义,也相信徐翠花亡夫可以在另一个世界安心的闭上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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