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33号)
发布时间:2026-04-21 浏览:次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统计局
冀人社字〔2020〕233号
关于印发《2019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统计局
2020年7月31日
2019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
2019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砥砺奋进,开拓进取,统筹推进就业、社保、人事人才等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9.6万人,有27.7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1.7万人。年内全省有197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零就业家庭数保持动态为零。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36.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2%。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947家,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98家,公共人才服务机构78家,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96家。全年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300.38万人次。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87所,在校学生13.2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5.5万人次。全年有4.4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了再就业技能培训,3.03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全省有2万名农村劳动力享受了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政策补贴。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305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2889名、全年有43.4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有38.6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11.8万人。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2019年末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328.95万人,比上年增加67.12万人,增长5.32%。其中职工966.93万人、离退休人员362.01万人,分别增长6.19%和3.07%。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284.59万人、农民工120.55万人。年末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人数339.61万人,比上年增加7.71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94.55%,2019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785元,其中退休人员2769元.
年末全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25.57万人。其中职工220.91万人、离退休人员104.66万人。
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524.10万人,比上年增加12.48万人,增长0.36%,其中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60周岁以上居民为1073.65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2.65亿元,比上年增长14.32%,基金支出153.32亿元,比上年增长4.67%,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08.73亿元。
(二)失业保险,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554.1万人,比上年增加8.1万人。全年全省共为12.71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73万人。全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27亿元,比上年增长5.51%,其中征缴收入31.05亿元,增长7.81%;全年基金支出24.70亿元,比上年增长22.3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57亿元。
(三)工伤保险。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951.44万人,比上年增加71.10万人。其中农民工326.90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0.04万人,比上年减少0.28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6.48亿元,比上年增长4.13%,其中征缴收入55.14亿元,增长3.18%;全年基金支出49.05亿元,比上年增长10.25%;年末基金累计结存52.51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2019年底,已开展9批“百人计划”评选,共评选出省级特聘专家14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2481人;累计选拔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631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96人;共培养“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140人,二层次人选1297人,三层次人选14000人。累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8所,工作站105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74个。全省共招收近2000名博士后人员进站从事科学研究。
全年全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8.60万人次,其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有3.86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聘用制度推进范围继续扩大。公开招聘制度更加完善、更加规范。省直“5月集中招聘月”共组织91个单位参加,招聘2032人、报名35726人,笔试继续实行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分类命题考试,组织实施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入轨,不断优化。坚持科学设岗、动态管理,不断优化人才密集单位岗位设置结构,合理增加专技岗位数量,提高专技岗位高级岗位比例,全省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的达到100%。2019年以来完成63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变更调整工作,并对“小、少、散”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集中设岗,增加高级、中级专技岗位比例。
五、工资分配与劳动关系
2019年,全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通过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部分工种(岗位)指导价位、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等措施,促进企业职工收入有效增长。
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72956元,增长6.2%,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75775元,增长5.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9%。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75458元,增长7.6%。
2019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2919元,增长8.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5.6%。
继续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继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劳动用工备案,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9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0件,减少38%;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49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结105件,维持85件,维持率81%;行政诉讼案件审结712件,维持574件,维持率80.6%。
全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43万件,涉及劳动者4.05万人。全年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6件,涉及劳动者0.29万人。全年调解仲裁立案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为98.03%。
年末全省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25个,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886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冬季攻坚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61万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19万户,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1214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56万份、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1.25亿元、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77万元,督促12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3.68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7家,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86件,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28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信息系统覆盖11个设区市本级和2个省直管县(市)。
七、金保工程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大数据战略部署,大力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加快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和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信息化对人社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了公共服务智能升级,提升了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创发用并举的工作局面,到2019年底持卡人数达7282万人。全面实时汇聚人社业务过程性、结果性等各类数据,加强精准人社画像。2019年全省12333咨询电话来电总量402.69万人次,受理群众网上来信、留言、在线答复、投诉举报共4582件。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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