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60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浏览: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16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在确定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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