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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可否兼得?
时间:2015-7-9 11:18:30
会员:
张 提问时间:2015-7-9 11:18:30
咨询内容:1、A因交通意外造成工伤,总体医疗费用,机动车方没有100%赔付,A可否再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是100%主张还是只能主张机动车未赔付部分?若因A已经将费用原件交给机动车方而无法向单位提供原件,还能否得到赔偿?伤残补贴能不能向机动车和单位重复主张,还是由二者凑齐总额?2、若交通事故中A负主要责任,可否影响上述主张?
管理员的回答:
1、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工伤待遇。关于票据,复印件盖章说明报销数额,可以继续得到剩余部分。伤残补偿,现在一般可以兼得。2、如果是山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不会被认定工伤,自然无法享受上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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