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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出游过程中,一员工违反纪律,发生意外,应该怎样判定?

时间:2016-4-25 14:16:05      会员:李倩   提问时间:2016-4-25 14:16:05
咨询内容:2015年7月初在员工多次要求下,经公司管理层协商并下发详细的纪律要求通知,且以自愿为原则组织员工在太平西寺沟登山,不去人员可休假。于2015年7月14日出游前,由酒店负责人胡亚莲在酒店大厅组织所有出游人员,对行程安排和纪律要求进行讲解强调,且有明确的安全规定:不到禁步、危险的地方,不得下水,不单独行动等,违反纪律出现任何意外自行承担;于2015年7月15日游玩结束,在西寺沟等候车接的过程中,温雨乐同几人去太平河嬉水。队长万涛劝阻无果,温雨乐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向水里跳,(河水不深,水底有很多石头)
管理员的回答:你表述的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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