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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处理问题咨询

时间:2016-1-17 14:29:16      会员:黄先生   提问时间:2016-1-17 14:29:16
咨询内容:【情形】本人于2014年3月初去“苏宁售后”应聘,安装空调。当时是学徒!在14年的4月17日早上去上班的途中,发生了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本人重伤,120送至大坪医院救治!医疗费由第三人负责了一部分,其余由本人申请的社会道路救援基金垫付!当时医疗费用50万。在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出院修养!又因第三方不继续配合继续治疗!被迫出院!故而决定先起诉第三方。经西南政法大学伤残鉴定为8级伤残!【伤情:左腿多处开发性骨折。伴股骨骨缺损6CM。】经15年4月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赔偿本人人身损害责任赔偿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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