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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9-26  浏览:

  吉林省工伤保险待遇一览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桦甸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文件整理。

项目类别

基数

标准

资金来源

备注

项目类别

基数

标准

资金来源

备注

 

 

 

 

停工留薪期内

停工留薪期

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1-12

个月 

 

伤情严重,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因薪

工期

死内

亡因

停工

工死留亡

 

 

 

丧葬费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月工平均工资

6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费用

药品目录内

100%

工伤保险基金

1、挂号费2、住院费3、医疗费4、药费;药品目录外单位支付

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配偶

职工本人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40%

工伤保险基金

 

1、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2、按月发放;

3、其待遇每3年调整一次;

 

 

 

 

住院伙食补助费

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70%

用人单位

 

其他亲属

30%

工伤保险基金

 

 

转院费用

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00%

用人单位

经批准:交通、住宿费用

孤老孤小

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           

10%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

100%

用人单位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一次性工

亡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

护理人本人工资;没有按社平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