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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卓长立:为家政服务中灵活就业人员增加工伤保险
作者: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04 13:34:00 浏览量: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澎湃新闻从全国人大代表,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卓长立处获悉,今年她带来了《关于为家政服务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指出,截至2023年底,全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已达3850万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整个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家政服务业已成为安置就业,拉动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新生力量。一些影响和制约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也逐步突显,如家政服务员中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作期间的安全和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

卓长立告诉记者,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现代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家政服务的需求呈多元化、个性化。目前,在岗家政服务人员主要是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其中农村劳动力占60%以上,总体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家政服务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工作时间灵活,地区差异性大,客户路途远近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多,在工作期间摔伤、烫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伤残、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政策规定,企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只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不能单独缴纳,所以严重限制家政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家政服务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员签订的是服务协议,家政企业既没有缴纳能力也不具备缴纳条件。

“家政服务员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就只能依靠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偿的数额较少,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商业保险费用赔付数额非常有限,面对医疗费用和日常生活的双重压力,很多家政服务员因此致贫、返贫,甚至倾家荡产。 ”卓长立称。

因此,卓长立建议,相关部门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文件中界定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内增设工伤保险。

针对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在现有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础上,增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以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补大头,个人拿小头,工伤保险能够有效保障家政服务员自身安全,免除后顾之忧,增强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和家政服务行业的吸引力、竞争力,吸引更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工作,推动家政服务业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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