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建议函
来源:天津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
附件5
津冀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建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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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受理/收讫编号为: 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人社局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工伤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委托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04号)等规定,经审核,建议作出 决定/结论。有关材料附后。
特此函告。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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