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时摔倒,被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属于工伤?
作者:张建波 来源:紫牛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7 21:36:00 浏览量:
王师傅是无锡一家机械公司的职工。2021年1月10日13时许,他在工作时摔倒,随后至医院治疗,确认没有骨折。后经CT检查,被诊断为:胸腰椎间盘变性、腰椎间盘突出症。2021年3月16日,王师傅申请工伤认定。
在认定过程中,工伤认定部门认为,王师傅的申请是否成立,焦点在于其胸腰椎间盘变性、腰椎间盘突出是否因工作时摔倒所致?经调查,王师傅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最终不予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部门称,《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调查中,有关部门委托医疗专家组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医疗专家组出具的《医疗鉴定书》显示:王某胸腰椎间盘变性、腰椎间盘突出症与其2021年1月10日受伤无关。
相关人士称,该案中,王师傅确有在工作时摔倒的事实,但其胸腰椎间盘变性、腰椎间盘突出症与其在工作中摔倒无因果关系,非因工作原因所致,故不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人士表示,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工作原因导致,是评判工伤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就存在区分“因工受伤”与“自身疾病”的问题。在规则范围内行事,在法律尺度下评判,这既是对包括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内的共同要求,也是可持续深化工伤保险保障功能的客观需要。把应当保障的保障好,本身就是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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