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报销
- 时间:2020-2-25 15:12:39 会员:李文 提问时间:2020-2-25 15:12:39
- 咨询内容:背景:你好老师,本人工作地点是在山西,于2019年10月代表我们山西分公司去北京总部打篮球赛,当时在北京比赛,受伤时因为情况紧急公司就先把我送到了临近的A医院住院治疗,于是在A医院做完相应的核磁CT检查后该医院表示由于我伤得比较严重,避免后期因手术没有做好影响后期康复,所以A医院建议我去B医院治疗。所以在A医院办理了出院手续后去了B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A B两家医院都是三甲医院,所以从A医院到B医院没有转院证明)整个治疗过程中的费用均是公司自行垫付的。而且当地社保局也认定了我这个是工伤。现在到了了工伤理赔报销阶段:问题①由于我在山西工作,社保也是山西这边的,现在到了工伤理赔报销的时候,山西这边的社保局部门表示只能给我报销当时在A医院的医疗费用,B医院的治疗费用报销不了?因为整个治疗过程B医院的费用有6万,而一开始在A医院治疗的费用只有3千块钱。所以当地社保局报销不了B医院的手术治疗费,除非第一次转院的时候回山西这边定点的医院治疗才能报销,所以这个从法律上来讲能讲得通么? 问题② 由于在B医院的治疗费社保部门不给报销,所以公司要让我自己去承担B医院的费用,表示要从工资里边扣相应
管理员的回答: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情况紧急的,可以在非定点医院治疗;另外,确有必要的,可以在外地治疗。你的案件,如果情况紧急,且确有必要转院,A医院应该出具转院证明。否则,山西社保局拒绝报销不能称之为错。2、即便社保部门不给报销,如果确实是治疗这次工伤发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应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