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理解
时间:2019-11-9 10:20:45      会员:李浩   提问时间:2019-11-9 10:20:45
咨询内容:人社部发(2013)34号十四、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若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尚未公布,可暂按前一年度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和计发,待相关数据公布后再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用人单位予以补发差额部分。请问律师: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时,这个“时”是指什么时间?如果用人单位不作为导致、核定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议案后多年怎么办?
管理员的回答: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的前提条件是进行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只要符合了前提条件就可以去申请。另外,至于多长时间核定完毕,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行政诉讼法的层面来讲,超过60天没有核发下来的,可以确定为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