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经理张松林强奸我妻子
时间:2019-11-7 10:54:31      会员:李军   提问时间:2019-11-7 10:54:31
咨询内容:您好! 夫妻两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我老婆被宜昌奥美经理张松林在公司里猥亵调戏了,强奸了。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应张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动手动脚。我老婆开始反感并对其发火,张松林不仅不加收敛,反而动手将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继续反抗并打张松林的耳光,还将连脸部抓破,咬伤连手背,但还是被张松林拖到卧室摁在沙发上。张松林用言语恐吓我老婆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闹得沸沸扬扬。这件事情发生了好几天,我老婆才告诉我跟我说,我就报警了,公安局来人就把他带走了,在警方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时,却因为强奸的证据不足被驳回,由于强奸案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而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这对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警方无奈,只拘留了四天,就把他放出来了,现在还是宜昌奥美经理。气愤不气愤?我们悲愤而又无奈!写都属事实,恳请有关部门予以核实,若有任何不实之处,我愿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
管理员的回答:你所述的情况,检察院一般不会批准逮捕,因为确实证据不足。事实需要证据来证明的。最终法院认的是法律事实,也就是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