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二渔公司能还工伤瘫痪病人一个公道吗
- 时间:2019-7-22 9:12:37 会员:刘友土 提问时间:2019-7-22 9:12:37
- 咨询内容: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个即将走向生命终点的瘫痪病人,医生给出的时间是短者1年~~长者2,3年。回顾我悲伤痛苦的一生,是从1986年当时的二渔公司厂房倒塌开始。我叫刘友土,是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平阳村人, 1982年起在舟山第二海洋渔业公司(现“浙江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经销部工作,1986年因公司厂房倒塌,房屋建材压在我的脊椎上,导致我半身高位截瘫。在1987年9月10日与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第一条约定“甲方(公司)每月发放给乙方企业五级工工资,各种副贴按国家规定照发,直至故亡”,协议第二条约定“甲方每月补助生活用品费用……”协议第六条“乙方的妻子招工后安排护理乙方。直至故亡。另行分配工作。”我高位截瘫,下半身没有知觉,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近几年,30年前脊椎手术植入的不锈钢也断裂,每天疼痛难忍,靠吃安眠药入睡,小便靠插尿管来排便,几十年来瘫在床上,小便插管的口子越来越大,尿液会溢出,大便靠妻子手挖来排便,经常一星期甚至10天不能排泻,靠内服“通便灵”等药,外用“开塞露”,一吃泻药又止不住,常常肠粘膜渗出、水肿,出血,反反复复强制用药,屁股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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