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赔偿问题
时间:2018-10-14 22:01:35      会员:郑先生   提问时间:2018-10-14 22:01:35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 我父亲与1966年9月在昆明机关工作期间,参加抗洪抢险受了严重工伤,当时医院已下了病危通知书,后抢救过来,但人瘫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在家休养了1.2年左右,落下了头昏,流鼻血,贫血等后遗症,而且因文革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并没受到工伤合理待遇反而被安排到重体力工作,导致工伤发病严重。后因工伤治疗调动工作地和工作,于1990年从转到的企业病退,企业退休工资比原事业机关退休工资低很多,而且因原工作单位未将当年受严重工伤的材料丢失,不能办理工伤退,也造成工资低了许多。我父亲因这些事反复和当地和原工作单位联系处理,主张自己的工伤权利,但被推皮球推诿了。在2001因实行医保改革,因工伤的伤病治疗需要自费,更加重了负担,父亲更加和各级部门反映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于2011年向云南高级法院提起申诉,后转到原单位所在地昆明官渡区法院受理,并通知于2016年5月通知开庭,但我父亲于开庭前因缺血性脑梗去世了,后推迟到2017年4月开庭,由我和姐姐去昆明开庭,被告原单位(现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于2014年从云南工信委独立出来)在开庭中驳回我们上诉理由:1.他们是新成立单位,不应是被告主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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