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后做进城做绿化工还能算劳动关系吗
时间:2018-7-18 21:35:02      会员:沈昌进   提问时间:2018-7-18 21:35:02
咨询内容:我母亲1955年出生,到江苏昆山跟我一起居住,领取新农合养老保险。前年到昆山华昆绿化有限公司做道路边绿化养护工作。去年7月份工作时受伤导致左小腿骨折,送到医院后打了钢钉。公司不承认他受伤与单位有关,拒付医药费和误工费。 我到劳动局申请工伤,劳动局出具了过年龄不认为是劳动关系。到昆山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也是不认可劳动关系,二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是不认可劳动关系。都是以第七条的理由认为不是劳动关系。 请问下领取新农合养老保险能等同于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吗? 请问下是2010年出台的,法院能将之后的新农合养老保险等同于职工养老保险吗? 请问下领取新农合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是否就等于推动劳动权利了?按照目前社会发展还不如不要这项福利了。
管理员的回答:你的情况可以按工伤处理的,因为特殊情况,工伤认定不以真正的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的,你可以联系我们。另外,部分省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还不如不按工伤,赔偿的钱要多。你可以电话13131175252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