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网站公告:
欢迎访问本站,特别推出工伤计算器...
首页
工伤资讯
工伤实务
工伤案例
工伤标准
工伤数据
工伤文书
工伤法规
工伤律师
工伤咨询
计算器
微信扫码,来「分答」向我提问
公众号
联系我们
服务范围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工伤赔偿
时间:2018-5-9 21:45:58
会员:
孙国栋 提问时间:2018-5-9 21:45:58
咨询内容:我是电信装维员,工作中扭伤了脚,由于当时认为不严重,就没有走公司的工伤,40天后还没有好,又想走工伤了,5个月后,伤情好转,工伤认定书也下来了,公司只给开了700元的基本工资,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3000元.请问我最多能获得多少元的补偿金?
管理员的回答:
你的工伤待遇,要根据伤残等级最终确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的工资可以要求补差。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全站搜索
|
服务范围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156号
电话:0311-85378335
公众号:工伤法律人(gsfalvren)
手机站
|
公众号
|
QQ空间
|
微博
|
分答
工伤赔偿法律网 版权所有 建站支持:
众旺互联
冀ICP备060337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