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理赔月工资基数怎么确定
时间:2018-2-6 10:54:12      会员:陈昊   提问时间:2018-2-6 10:54:12
咨询内容:1问: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司法解释,是指‘最低工资’还是‘社会平均工资’?2问:我是2018年1月16日入职,2018年1月22日出的工伤,导致下颌骨骨折,下门牙崩掉两颗,下槽牙损坏两颗。我与厂方在入职第二天签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企业没有给我一份。厂方实行计件工资加基本工资,我和企业口头约定工资是月保工资3600+计件工资800元/吨,劳动合同的工资是1450元+计件工资,我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1635元/月。请问将来工伤理赔时我的理赔月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管理员的回答:1、社会平均工资;2、社会平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