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工伤引发的疾病致残怎么维权
时间:2017-12-11 21:09:02      会员:苏小亮   提问时间:2017-12-11 21:09:02
咨询内容:2014年发生工伤,当时是59岁,2015年认定工伤,16年8月鉴定伤残7级,因留有后遗症,17年3月医院诊断神经源性膀胱,10月份复鉴伤残4级,神经源膀胱与原工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请问我还能主张哪些赔偿?神经源膀胱是不是属于新工伤需从新申请工伤认定?7级伤残待遇法院已判决生效但执行困难还没有给钱,企业没有给交工伤保险,去年曾到劳动局投诉希望能征缴保险,但劳动局以已过60周岁且开始领取新农保为由不给受理,现在还能让企业补缴保险吗?
管理员的回答:如果你没有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你现在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伤残津贴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可以补缴保险,各地操作不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