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时间:2017-4-26 20:04:35      会员:宇文胜利   提问时间:2017-4-26 20:04:35
咨询内容:您好:我与2000年发生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现在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公司说《工伤条例》按当时工伤发生前一年的工资赔偿,也就是1999年的工资赔偿,当时我的工资3百多,现在我上年的平均工资是3800多,请问应该按当时的还是现在的工资赔偿,能赔偿多少?求回复,谢谢!
管理员的回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是按受伤前的工资标准计算的。是按离职时上年度工资标准计算的。具体数额还要跟本人所在地区有关,可以电话13131175252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