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站
]
网站公告:
欢迎访问本站,特别推出工伤计算器...
首页
工伤资讯
工伤实务
工伤案例
工伤标准
工伤数据
工伤文书
工伤法规
工伤律师
工伤咨询
计算器
公众号
联系我们
服务范围
免责声明
关于我们
劳动合同解除 工伤复发
时间:2017-4-25 22:12:45
会员:
孙先生 提问时间:2017-4-25 22:12:45
咨询内容:在原公司发生工伤 离职后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在新单位旧病复发 在原单位未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可否向原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可否向社保部门报销医疗费用?
管理员的回答:
如果没有超过仲裁时效,可以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一般不支持后续医疗费。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全站搜索
|
服务范围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156号
电话:0311-85378335
公众号:工伤法律人(gsfalvren)
手机站
|
公众号
|
QQ空间
|
微博
|
知乎
工伤赔偿法律网 版权所有 建站支持:
众旺互联
采用
5ucms
内核构建!
冀ICP备0603374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