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享受双陪
时间:2017-3-16 13:31:58      会员:陈家斌   提问时间:2017-3-16 13:31:58
咨询内容:尊敬的律师们好!本人现是楚源公司的在岗职工,2014年9月21日因交通事故于同年12月认定为工伤,并于2015年6月签定为十级伤残。公司并且已在2015年10月左右支付了我一万一千块左右,说剩余部分一万七干块以后再付。及至今日去讨要,竟被告知我是2015年二月一日之已认定为工伤,不应享受双陪,剩余部分没了。我想知道究竟能否享受双陪?
管理员的回答:职工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你描述的问题不明确,不知道你说的双倍是什么意思,请继续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