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离职后工伤补偿运用哪个条例,2010年修编前还是修编后的?
- 时间:2017-3-12 17:31:38 会员:李丽 提问时间:2017-3-12 17:31:38
- 咨询内容:公司某员工2008年因公受伤,伤残等级为五级,2017年2月主动提出离职,他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支付按2010年修编前的条例执行吗?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理由是该员工是2010年前受的工伤,这种说法合理吗?
管理员的回答: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不合法,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