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和支付主体
时间:2017-2-21 15:15:12      会员:袁力   提问时间:2017-2-21 15:15:12
咨询内容:本人是2008年鉴定的工伤八级,目前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主体是当地工伤保险所还是用人单位?《条例》中所指的“本人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本人工资还是鉴定工伤时的本人工资?
管理员的回答:1、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按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本人工资。若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