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复检病历效应问题
- 时间:2017-2-10 19:13:14 会员:朱波 提问时间:2017-2-10 19:13:14
- 咨询内容:工伤住院,老板付了一部分费用。出院之后老板将医院原始资料全部拿走。他没给我们交社保。估计走的是团体意外险。然后我就回老家养伤。养了半个月之后,我到我们当地医院复查。我们当地医院写有病历,休息单等。我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想认定工伤。住院资料是不好拿回来了。在家复查的病历还能认定工伤吗?谢谢了。
管理员的回答:一般是不能的。工伤认定需提供在医院就诊的资料有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或住院病案、诊断证明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