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被掉落的钢板砸断右足跟腱
- 时间:2016-9-13 20:22:37 会员:陈雪晴 提问时间:2016-9-13 20:22:37
- 咨询内容:我母亲(44岁)操作工于2016年8月17日上午,从桌子上拉钢板下来的时候,钢板突然掉落,逃跑不及,右足跟腱被砸断,马上送至医院治疗,跟腱完全断裂,2016年8月24日出院,回家休养,定期到医院上药复检,我们已要求单位做工伤认定,单位是不是需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现在不知道单位有没有提出,马上到一个月了,如果逾期,可由直系亲属提出的吧?何时可以做伤残认定?能评几级?我母亲在小单位,私人厂里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或者其他书面协议等,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管理员的回答: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做出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后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你的表述大概是十级伤残。对于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凭工资条、银行流水、证人证言、工作服、工资照等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