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期间工作时间外因工作原因出现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 时间:2016-5-14 16:20:31 会员:莉莉 提问时间:2016-5-14 16:20:31
- 咨询内容:我2015年11月9日入职,2016年1月4日出差新疆时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右腿小腿胫骨骨折,试用期间未购买社保。2016年3月已经补交11、12月社保,且2016年1月起所有社保正常缴纳。并已于4月申请工伤鉴定,相关部门已经鉴定为工伤。自车祸起已经停工留薪4个月。1、 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医疗期?员工最长能申请延长多久?需要何级别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是否需要到社保局备案?门诊医师是否资格开具一个月假期的假条?2、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应承担的费用有哪些?标准?3、 如现阶段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
管理员的回答:工伤医疗期各地规定不完全相同,操作起来也是五花八门。发生工伤,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你可以查一下社会保险法。现在病情没有问题,不了解伤残等级,也就无法确定赔偿数额,协商的话比较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