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时间:2016-5-13 21:38:45      会员:李元   提问时间:2016-5-13 21:38:45
咨询内容:今天上午,我被雇佣搞装修,未与老板签订合同,直接就去干活,工资按日结算,结果工作2小时余在我使用电锯切割木板时,不小心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被割伤,伤处为手掌和指头连接的关节处,县级医院不收,老板驾车带我赶往市里医院,并交付了押金五千元,检查为关节以及韧带完全断裂,手术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并使用了钢针固定,医生说一个月后取钢针,我的手指以后不能用力,否则可能会被二次拉断,并且以后食指可能不能动了。请问我的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管理员的回答:你的情况一般不按工伤处理,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向老板要求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