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语言表述在字面理解上的歧义?
时间:2016-5-13 20:28:22      会员:顾周峰   提问时间:2016-5-13 20:28:22
咨询内容:对标准中的这一条如何理解(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评定为7级)? 该标准从汉语语言的逻辑上分析我的理解是:当工人发生工伤上后的症状为 (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的经手术复位的可评定为工伤7级,经手术复位即治愈了骨折和消除了原伴有开口困难Ⅱ度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的骨折程度症状。换句话说发生了这种程度的工伤骨折后经手术复位治疗治愈骨折又消除伴生症状后,该例工伤可评定为7级。如果该例不能被评为7级是因为解决了伴有症状的话,那么
管理员的回答:我们也只是从字面上浅显的理解鉴定标准,具体的要根据鉴定专家的理解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