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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策划员在家中玩游戏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作者: 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20-07-24 08:26:00 浏览量:

李宪伟(化名),一家知名游戏公司的游戏策划,2020年2月的一天凌晨3点多突然倒在家里的办公桌上。因为当时李先生的电脑上运行非所在公司的游戏程序,由此引发了一场长达5个月工伤争议。几天前,人社部门最终认定,确认李先生属于工伤。


按照传统的工作方式,员工在单位工作,发生伤亡事故,工伤认定相对简单。但眼下出现了在家办公的新工作模式,很难认定发生伤亡时是不是在工作状态,因此,容易引发工伤认定争议。


李先生的案例值得引起每一位居家办公员工的深思。


游戏策划员在家办公猝死


李宪伟原先读的是非IT类专业,只是出于个人爱好,进入了游戏设计、策划的圈子。李先生的妻子告诉记者,李先生于2007年大学毕业后,即进入沪上一家知名网络公司做游戏策划,期间曾短暂离开,但之后又重返这家公司继续工作。


“进入该公司工作后,我记得他加班是常有的事。游戏在上线之前天天加班是常态,去年他在朋友圈里发了好几次通宵加班的信息。有时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上午10点又要去上班。”


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在年后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由于不放心妻子和女儿,刚过完年李宪伟让妻子带女儿留在扬州老家陪老人,自己先回上海上班,想等疫情控制后再回来接她们去上海。


2月某天凌晨4点多,李宪伟的妻子突然接到医院的通知,说他丈夫突发疾病,在送医院途中去世。李宪伟的妻子火速赶往医院处理后事。事后李宪伟的妻子查询后发现,李宪伟是在凌晨3点多拨了两次手机,一次拨“12”,一次终于拨通了“120”。


猝死前玩游戏引发争议


处理完丈夫的后事,李先生的妻子想到他是在工作时猝死,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和非工伤享受的待遇相差很大,于是她要求游戏公司为李先生申请工伤。但游戏公司却不以为然,认为李先生猝死前,他的电脑记录显示正运行其他公司的游戏程序,而非处理本公司的工作任务,李宪伟猝死前是在玩游戏,非处于工作状态,故不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但李宪伟妻子提供的证据表明,丈夫的主管在死者去世前一天下午还在催问工作进度,而且曾明确要求丈夫玩其他公司的游戏,以增进灵感,更好地完善本公司推出的游戏。虽然电脑记录显示丈夫猝死前运行其他公司游戏,但这完全是出于工作需要,因此,李宪伟是在工作状态猝死,理所当然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随后,李宪伟的工伤申请被人社部门受理。经反复调查、认证,最终于本月确认:李宪伟在居家办公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当日死亡,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视同为工伤。


[专家说法]


是不是在工作状态是认定难点


提醒 员工在家办公应保留原始工作记录


受伤时及时向单位汇报并提供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上海劳动保障杂志主编、劳动法专家周斌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居家办公,只要该居家办公的员工在工作状态伤亡,就应该视同工伤。


劳动法专家、唐启盛律师和周斌认为,近来企业员工居家办公的数量增多,由此引发了多起居家办公伤亡该不该算工伤争议。而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是因为通常理解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指的是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实际工作地点。


唐启盛表示:“在家办公的工作时间更加松散和灵活,有别于在单位朝九晚五式工作时间。员工在家办公脱离公司监管,很多家庭又没有视频监控,事发时是否处于工作状态,往往只有员工的自述或只有利害关系家属的证明,这就给工伤认定增加了难度。”


越来越多的员工居家办公之后,如何有效维护单位和员工自身的权益?


唐启盛提醒,用人单位应该明确在家办公的工作时间,需要加班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对员工在家办公时受伤的情况进行严格核实。


员工应保留当时原始工作记录,在家工作时尽量打开/运行相关工作文件/程序。受伤时,及时向单位汇报并提供有关证明,就医时应详细并如实陈述事发前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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