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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一览表(2015)

作者:张士谦    发布时间:2015-03-12  浏览:

项 目

待 遇

备 注

计 算 基 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

12个月

用人单位

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

医疗费用

实际发生

100

工伤保险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统筹区内20//人;统筹地区以外:35//人。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15//人;长途公共汽车:实报实销;火车:硬座(头等席以下)实报实销。

条件: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乘卧铺、乘飞机须报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同意实报实销。

食宿费

省内:80/天、人;

省外:150//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仙姑及费用限额标准表》

100%

工伤保险基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护理费

完全护理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领取方式:按月计发

条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大部分护理

40%

部分护理

30%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低于统筹地区平均工资60%分别按比例计算。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本人工资

21个月

每月伤残津贴

一级

本人工资

90

工伤保险基金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补差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