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理论研究 > 工伤新闻 > 正文
长沙市人社局拒认定猝死教师为工伤被4判败诉,申请再审
作者:澎湃新闻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30 16:13:00 浏览量:

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师王成在校篮球场猝死,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长沙市人社局)被法院四次判败诉后仍拒绝认定其工伤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8月26日,王成妻子谢颖的代理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告诉澎湃新闻,长沙市人社局已就此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院作出行政裁定,表示将再审此案。


裁定书还称,湖南省高院将提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邢鑫介绍,被中止执行的判决,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长沙市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次不予认定工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4年5月15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师王成课后约其学生在学校篮球场附近指导毕业论文,等候间隙参与打篮球,不料却在篮球场上猝亡。


长沙市人社局对王成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死亡的决定,其妻谢颖不服诉至法院。


芙蓉区法院、长沙市中院一二审判决认为,应当认定王成为工伤死亡,并判决长沙市人社局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重新作出认定。


然而,长沙市人社局重新做出的决定,仍是不予认定工伤。


王成妻子谢颖再次起诉至法院,芙蓉区法院、长沙市中院经过一、二审后作出同样判决。


但判决生效后,长沙市人社局第三次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理由与之前的认定大同小异。


澎湃新闻看到,长沙市人社局于2015年12月28日第三次对王成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决定书中称,王成到达篮球场等学生,该状态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但是王成在等待过程中自行参与打篮球活动,显然脱离了其职责范畴,属于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体育娱乐活动。因此,王成在打篮球时突发疾病死亡,长沙市人社局认定其突发疾病时“不在工作岗位上”。


死者家属提起行政复议尚未答复


8月26日,刑鑫告诉澎湃新闻,“人社局第三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后,我们又向省人社厅提起了行政复议”。邢鑫还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邢鑫表示,行政复议申请目前还没答复,没想到就接到了高院再审的裁定书。


8月26日下午,长沙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审查办公室一位不愿具名的男性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人社局确实申请了再审,“裁定书也是有的,是8月16号下发的”。


对于人社局为何申请再审,该男性工作人员称,“一审、二审法院撤了我们的认定,不合理”。澎湃新闻在湖南省高院做出的裁定书上看到,长沙市人社局申请再审时表示,“原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有误。”


长沙市人社局还称,王成在等待学生时自行参与打篮球,已脱离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该条文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文中谢颖为化名)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news/7067.html
上一篇:应当反思“48小时内死亡才能认定为工伤”的合理性
下一篇:冒用弟弟名义上班,工伤死亡公司拒赔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