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拨付老工伤补助资金4103万元
为保障全省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已认定为工伤、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政策的落实,山东省财政近日下达第三批老工伤补助资金4103万元。至此,省财政已累计下达2.77亿元,全面完成了对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专项补助资金三年到位的目标。目前,全省已有12.6万名老工伤人员及时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伤管理政策不统一、老工伤人员待遇水平偏低等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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