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调整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5 16:12:00 浏览量: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提高伤残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75元、165元、155元、145元。
提高生活护理费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3316.5元、2653.2元、1989.9元。
提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来源:菏泽人社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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