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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被狗撞伤导致骨折,是否属于工伤?
作者:宋祖锋 来源:齐鲁壹点 发布时间:2022-08-19 19:46:00 浏览量:

女员工上班路上被狗撞伤骨折 申请工伤认定卡壳


事故证明认定自己无过错,提起诉讼也赢了官司,去年,莱西一女子上班路上被小狗撞倒致使腿部骨折受伤住院,但申请工伤却至今未作出定论。16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事故证明没有明确划分责任,他们会参考法院判决和事故证明综合研判,最终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小狗窜上路面被撞到,女子摔伤骨折住院


2021年9月28日早晨7点左右,莱西市民吕女士和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去上班,路上3只小狗突然窜上路面,吕女士由于躲闪不及撞到其中一只小狗连人带车摔倒,导致吕女士腿部受伤骨折入院治疗。“目前一共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现在腿部钢板还没有取出来,想要申请工伤认定却卡了壳。”8月16日,吕女士的丈夫董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今年1月,他们带着相关材料到莱西市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人社部门至今还没有做出认定结论。


记者在莱西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看到,事故发生时,吕女士系正常行驶,并无过错。那么小狗为何会突然窜到路面上呢?在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中记者看到,事发时,吕女士骑着电动车经过出事地点,路边有三只小狗,此时路过一男子害怕被狗咬伤,于是捡起石头吓唬这三只小狗,小狗受到惊吓窜上路面,吕女士躲闪不及撞到其中一只小狗导致摔伤。


事故责任划分未明确,申请工伤被中止


在上班路上被狗撞倒受伤,交警部门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今年1月,吕女士携带相关材料向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本以为事情会进展顺利,但是今年4月,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吕女士出具一份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写明:经审查,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依据,而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本机关决定中止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中止的因素消除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他们说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划分责任,所以不予认可。”董先生说。交通事故证明中虽然写明吕女士并无过错,但是因为没有明确划分事故责任,所以工伤认定卡了壳。但是,记者从莱西市公安部门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只能出具其一,并且他们认定该案件是一起交通事故。


能否认定工伤,社保部门将综合研判


人社部门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没有明确划分责任,无奈之下,吕女士只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责任划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而吕女士之所以起诉不仅要求责任方赔偿医疗费,同时还希望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


董先生说,虽然他们以交通事故案由起诉,但是今年7月27日,莱西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本案并不是一起交通事故。


吕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各项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本次事故中,吕女士正常驾驶,不存在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和本案事实,法院酌定对吕女士损失由扔石块男子承担80%,狗主人承担20%。但是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小型犬作为饲养的动物由其主人圈养或者拴养或者由主人带领上路,不属于道路交通的主体、不是交通参与者,本案不属于交通事故,案由应当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董先生说,虽然赢了官司,但是因为法院没有判决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因此仍然无法认定工伤。董先生认为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目前已经向上级法院提请再审。


那么这起发生在上班路上的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8月16日,记者从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因为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没有明确划分责任,所以他们无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无过错并不等同于无责任,只要证明在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下责任就可以认定工伤。”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责任划分不明,他们可以参考法院判决,结合之前的事故证明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以此来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结论。


但是,记者从莱西交警部门了解到,事故证明认定吕女士无过错,意味着吕女士在事故中并无责任。吕女士最终能否认定工伤?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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