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再次调整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待遇
作者: 来源:孝感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14 17:06:00 浏览量:
2022年2月1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再次调整享受工伤长期待遇人员待遇。自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我市执行全省统一调整基数,此次调整幅度为历年之最。
本次工伤长期待遇调整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将惠及全市1400多名工伤职工。
根据最新政策,1-4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对应增加376元、356元、336元、316元;实行定额调整后,1-4级伤残津贴分别低于3201元/月、3023元/月、2845元/月、2667元/月的,将调整到对应的标准。
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其中,配偶每人每月增加207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56元。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2元,多个供养亲属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519元/月。
伤残职工生活护理费实行保底调整。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个护理级次,分别执行2963元/月,2371元/月,1778元/月的保底标准,已超过此标准的,本年度不再调整;低于此标准的,调整至上述标准。
目前,市直及孝南、汉川、应城、安陆已调整发放完毕,其他县市也将于近期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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