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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连续17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作者: 来源:兵团日报 发布时间:2021-12-31 10:11:00 浏览量:

记者从兵团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待遇水平,按照《关于调整2020年兵团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要求,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3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目前调整工作已全部完成。这是兵团连续17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本次待遇调整涉及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3497人次。调整后,伤残津贴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98元,生活护理费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51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16元,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在伤残津贴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53元、220元、205元、194元。


在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护理依赖程度,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33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6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213元。


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对工亡职工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32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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