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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联手追回拖欠4年工伤赔偿款
作者:李立峰、吴杰  来源:检察日报 发布时间:2021-07-12 07:15:00 浏览量:

“做梦都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短短几个月,就帮我拿到了期盼4年多的赔偿款。”日前,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鲍继收到了当事人杨刚的来信。


2020年12月,一直未能拿到工伤赔偿款、受伤后手有后遗症的杨刚将一封挂号信寄到大足区检察院,希望获得帮助。


检察官调查得知,2017年6月,杨刚在大足区一酒店做杂工,工作中造成其手骨折,后杨刚要求酒店负责人李明补偿,被回绝。无奈之下,杨刚先后找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和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杨刚与李明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18年4月,大足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杨刚伤残等级为八级。据此,杨刚要求李明兑现工伤待遇,却被李明拒绝。杨刚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李明支付杨刚工伤赔偿款17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李明迟迟不履行判决,其名下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


接到杨刚来信后,鲍继及时与杨刚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杨刚告诉检察官,他的工伤赔偿款追讨了4年,经过了法院判决、仲裁、再判决到后来执行,都没有结果。


在审阅卷宗时,一条线索引起了鲍继的注意:李明在第二次诉讼期间,将其名下房产抵押给了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借款。同时,杨刚曾工作的“某酒店”营业执照注销后又以“某食府”名义开业,其法定代表人为李明的朋友,但该店仍归李明实际控制,经营收入也归李明。这些线索说明,李明实际上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并非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鲍继及时将相关情况提供给执行法官,并致电李明,要求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年2月,法院组织召开调解会。鲍继与执行法官一道向其释法说理,最终李明同意支付17万元工伤赔偿款,并与杨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月底,17万元赔偿款到账,杨刚收到了赔偿款。在法检共同努力下,这起长达4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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