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建立工伤案件提醒函制度,为职工合法权益“上保险”
作者: 来源:长春日报 发布时间:2021-05-26 09:28:00 浏览量:
一家企业负责人近日收到长春市人社局送达的工伤案件提醒函,提醒函中除了告知“贵单位的工伤案件较多,数量在市级医疗机构中排名首位”之外,还督促该企业针对职工发生工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自行查找短板,及时整改。“这个提醒函对用人单位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工伤隐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太管用了。”该企业负责人说。我市通过建立工伤案件提醒函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记者在一份提醒函中看到,“2019年1月份至2021年3月份,在我局收到的市级医疗机构工伤案件中,涉及贵单位的工伤案件大多数为在工作场所摔伤、扭伤等非典型工伤情况……请贵单位收函后加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同时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工伤事故发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工伤认定是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第一道“闸门”。近年来,工伤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为此,市人社局改进工作方法,定期对工伤认定案件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围绕这些问题有的放矢、关口前移,建立“工伤案件提醒函制度”,以发送提醒函的方式向责任单位发“黄牌”,收到提醒函的单位往往能经过排查梳理,围绕问题举一反三,补短板、找根源、建机制,推动相关问题切实得以解决。这一制度不仅赢得企业经营者点赞,更赢得职工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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